为进一步畅通昌泰集团纪委检举控告渠道,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工作纪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和廉洁奉公的企业氛围,确保职工反映的热点和难点信访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311-85965207
(二)举报邮箱:changtaijiwei@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学苑路99号河北昌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邮编050000。
二、举报受理范围
(一)对昌泰集团各级公司党组织、党员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各级公司管理人员违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对昌泰集团各级公司干部职工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对党纪处分、组织处理存在疑议提出申诉。
(四)对昌泰集团纪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举报相关要求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实的真实性负责。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举报秩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更好地核实和处理问题。但为保护举报人隐私,您也可以选择匿名举报。
(三)举报材料应尽可能详实、具体,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证据材料等,以便我们快速、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我们诚挚地邀请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监督与举报工作中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您的每一条举报都是我们改进工作、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线索。我们承诺,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对收到的每一份举报都将认真核实、依法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让我们携手努力,为集团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